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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碗水,一张桌子,老大姐回忆往昔,开始慢慢讲述。

那时候,她还是个双十年华的黄花大闺女。

“三十多年前,这聚阳城说不上穷困潦倒,但也远远不及如今繁华。就拿这南门街来说,那时候在这开店的都只是勉强混个温饱。”

“林家子林秋,自幼就长得好看,五官俊朗,剑眉星目,从十五岁开始,就不断有女方托人主动上门提亲。这林秋呀,不仅爹娘给了一副好皮囊,自己也争气,家传手艺豆腐花做的很好吃,还努力读书,打算考取功名!”

“那时候呀,大家都说林秋以后肯定能做大官!”

“可惜呀,天妒英才,好死不死的,遇见了郑媚儿那个狐狸精,不过大姐我说句公道话,撇开其他不谈,他们两个确实是郎才女貌。”

“郑媚儿是大家闺秀,说起郑家,可不得了,往前数二十个年头,那可是聚阳城一霸,连官府都不敢随便动郑家,都说这郑家人会仙法,不是凡人。”

之前周员外也曾提过是郑家少爷打死的林秋,只是陈凯没想到郑媚儿也是郑家人,双方有这样一层关系,后面的故事自然是非比寻常。

“郑家是高门大户,林秋呢,不过是个卖豆腐花的,郑家人自然不同意郑媚儿和林秋来往。要说那郑媚儿呀,也算是痴情,为了能和林秋在一起,宁愿与父母闹翻,直接与郑家断绝关系,这事在当年可是引起了全城轰动,有不少小姑娘都佩服她的勇气,想学她。”

“之后,林秋和郑媚儿就摆酒席,成了亲,成亲当日,来了不少客人,林家亲戚加上街坊邻居,得有十几桌。可唯独郑媚儿的娘家人,一个没来。这郑家人呐,也够狠的,关系能断,这血脉之亲能断吗?还真就把郑媚儿当成了外人。”

“两人成亲后,一家人倒也过了段舒心日子,那时候林秋的双亲健在,也很心疼郑媚儿这个儿媳,知道她以前过得是大小姐的生活,什么活都不让她干。”

想想也是,挣钱的俗事不需理,小两口新婚燕尔,丈夫心怀理想,又有红袖添香,未来可期,那可真是只羡鸳鸯不羡仙。

“大约在半年以后,那是一个深夜,当时我都已经睡下了,忽然被林家吵架的声音吵醒。”

“有个男的闯进林家铺子,具体说什么我记不清,反正是指责郑媚儿自私,说要不是她背叛郑家,郑家就可以再进一步什么的,还说林秋是个废物,骂的很过分。不过听那人说话的口音,应该是喝多了。郑媚儿和那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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